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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涉嫌京華城收賄案、臺北政治獻金案遭臺北地檢署起訴,地方臺北地方法院2024年12月29日二度裁定交保,法院檢方不滿再度抗告成功。裁定1月2日,柯文臺北地方法院三度召開羈押庭,人羈經數(shù)小時庭審后,押禁裁定柯文哲、臺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、地方臺北市議員應曉薇、法院前北捷董事長李文宗4人全部羈押禁見。裁定(總臺記者 梁爽)
此前報道:柯文哲等4人交保裁定被撤銷(央視)
2025年1月1日,柯文就檢方對柯文哲交保金額提高至7000萬元新臺幣并加電子腳銬實施監(jiān)控的人羈裁定提出抗告,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后決定,押禁撤銷原裁定、臺北發(fā)回臺北地院再審。除了柯文哲以外,涉案的李文宗、應曉薇、沈慶京等人的交保裁定,同樣被撤銷。
2024年12月27日,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新臺幣交保,柯文哲交保后返回住家,臺北地檢署提出抗告。29日上午,臺灣高等法院撤銷柯文哲的交保裁定,發(fā)回臺北地方法院更裁。當晚,臺北地方法院裁定,柯文哲的交保金額提高至7000萬元新臺幣并加電子腳銬實施監(jiān)控。檢方對此不服,再次提出抗告。(總臺記者 梁爽)